新疆有序推进“禁实”“限黏”工作

近日,新疆自治区经信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等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县城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和城市限制使用黏土制品工作的通知》,确保有序推进“禁实、限黏”工作。


在国家公布的第一批、第二批“限黏”城市、“禁实”县城名单中,新疆有59个县、16个市名列其中。为确保任务的完成,新疆将加强“禁实”、“限黏”的监督检查,加强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监管,督促企业升级改造,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使黏土制品达到国家要求,组织关停黏土实心砖生产企业。同时,加强应用管理,限制黏土成分20%以上的烧结砖在所列城市的城区使用,禁止黏土实心砖在所有城市城区使用,禁止黏土实心砖在所列县城城区使用,在设计环节明确标明所采用墙体材料的产品标准和类型,督促施工、监理等单位切实履行职责,杜绝不按要求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行为。


此外,新疆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对国家明令禁止土窑、普通挤砖机等,应当立即组织关停、淘汰相关工艺装备。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烧结多孔砖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标准进行生产,各级质检机构不能依据已淘汰标准出具检测报告。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4.06.30 王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