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界首三项制度规范现场管理
  为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工程质量治理和安全管理水平,安徽省界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通过实施定时考勤、日常巡查、日志检查三项制度,确保了施工现场关键人员及时按时到岗,履职尽责。
  
  为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该委对各工地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了信息采集录入,明确今后新建项目有关信息采集一律与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备案同步进行。
  
  在严格执行定时定点考勤制度方面,界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要求,建设单位要在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中明确关键岗位人员姓名、出勤率和奖惩措施,并在开工前派项目经理和总监携带有关证件到该委建管股签字备案,总监和项目经理在备案后每周二或周三上午8时 10时到该委建管股签到。凡一次签名不到,进行约谈;连续两次不到,进行约谈并记不良记录1次,公示期限为3个月;两个月累计3次不到,进行约谈,记不良记录1次,公示期限为1年。
  
  在严格执行日常巡查制度方面,该委要求,凡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巡查、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缺岗的及3次以上不在岗的,记不良记录1次,并上网公示,同时扣除信用分值,公示期为3个月。在发布期限内再次发生不良行为记录的,延长不良行为信息发布期限,不良记录将作为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和限制建筑市场准入的依据。
  
  在严格执行监理日志、施工日志检查制度方面,该委要求,项目总监对所有监理人员监理日志记录进行检查、指导;项目经理对安全员、技术负责人记录的施工日志进行检查、指导,督促落实,施工、监理日志要放在施工现场,记录要详实,表述要准确。检查中发现施工、监理日志不在施工现场的,第一次口头批评,连续累计3次以上对总监、项目经理各记不良记录1次并公示。施工现场出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日志记录不详的,对施工、监理单位通报批评;日志记录与施工进度不符的,对项目总监和项目经理各记不良记录1次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