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科金属结构定额说明

金属结构定额说明

1.本定额适用于钢铁企业检修工程中金属结构件制作、运输、折除、安装、刷油工程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的拆除、安装、运输工程。

2.凡定额中未列岀的材料(其它材料费中所含材料除外)如发生时,可按施工图需用量按本定额的材料预算价格另行计算。

3.定额中的螺栓属构件安装临时固定螺栓,即安装螺栓,用于构件永欠性固定螺栓,即连结螺栓,应按施工图实际需用量另行计取

4.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是按各种施工机械综合使用考處的。炼铁系统工程:吊装机械搜吊80t以下,坦克吊350t以下,汽车吊下;其它工程系统,吊装机械按塔吊80t以下坦克吊40t以下,汽车吊40t以下考虑的。运输机械皆按拖车组4t以下,载重汽车15t以下考虑的。

5.本定额的机械台班费中未包括塔式起重机的拆除、安装、孰道铺设与拆除、构件费用,如发生上述费用时,分别执行相应专业定额,不计取构件费。取费基数为人工费。

6.本定额结构件拆除和安装工作内容

拆除:包括拆除、分解,作拆除记录,就地堆放或装车

安装:包括复查基础、构件准备、构件临时加固、吊装就位、找正、临时点焊或螺栓连接,焊接或螺栓连接,单体试压等。

7.低于质量标准或受施工条件限制需要工地修理的费用另行计取。

8.沟件按设计和施工要求,需要在工地进行拼装的,定额机械费乘以1.2系数。

9.检修工程施工中,安装需用的卡具、三角架,本定额均未包括,发生时,应按制作和安装相应定额计取。

10.检修工程施工中,安装需搭拆脚手架时,则按该单项工程人工费与材料费之和的20%。

11.检修工程施工中需要联合试漏和试压的结构,按照安装定额计算人工费5%计取。

12.本定额拆除均按破坏性拆除考虑的,如构件要求保护性拆除时,按相应拆除定额乘以系数1.3执行。

13.本定额未包括施工障碍物的处理,如发生时,其工程量按相应定额执行。

14.旧构件拆除后,再安装时,按其工程性质执行相应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1.金属结构制作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按设计图纸的主材几何尺寸计算型钢或钢板重量(吨),即不扣除孔眼、切角、切肢和切边的理论重量计算。计算钢板重量时,多边邢以图示最长尺寸和最宽尺寸的矩形面积计算;计算型钢重量时,以图示最长边尺寸计算。

2.金属结构按照工程量计算规划

1)以重量吨为单位,焊接结构件按制作工程量增加1.5%计算;铆接和螺栓联接结构件按制作工程量增加2%计算;浇铸件及附件按设计重量计算。

2)以个体为计量单位的:是以冶金装备零部件计量单位划分原则确定的,例如:个、组、套等

3.金属结构拆除工程量计算规则,仍按原安装工程量计算,不考虑氧化腐蚀失重及修补与附着物增重工程量。

4.钢筋砼构件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运输工程量增加工程量加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