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规划局年度规划编制与研究计划做到“四个坚持”
 
  宿迁规划局在年度规划编制与研究计划编制工作中,坚持规划引导、坚持重点突出、坚持民生优先、坚持成果法定化的“四个坚持”,确保科学有序推进城乡规划编制、统筹城乡规划管理和城乡建设工作。
  
  坚持规划引导,有序推进。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和“129”城镇发展等重大战略的决策,以科学的规划成果、优质高效的规划服务,全面建设全市新型城镇化。
  
  坚持重点突出,引领示范。围绕重点地区特色塑造和功能提升,开展重要节点城市设计与研究,以重点地区、城市重要节点为突破,以高标准、高质量的城乡规划成果,提升全市城乡建设水平,提升城市品位。
  
  坚持民生优先、以人为本。围绕重大交通布局,市政基础设施、民生服务设施完善与提升,深入开展民生设施布局规划,落实体育、文化、医疗等专项规划,着力推进民生服务规划全覆盖。
  
  坚持成果法定化,严肃严谨。加速推进各个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项专项规划的报批工作,凸显规划的严肃性和严谨性,以法定的城乡规划成果科学指导城市规划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