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实行“两月一报”制 动态监管各地城建情况

近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设区市结合我省《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每2个月上报1次今年城市基础设施进展情况,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带动提升全省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


据了解,上报的城市基础设施进展情况包括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网建设和改造、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生态园林建设、城市管理、公厕建设等六大项31小项的信息,以及包括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和资源保护等内容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投资项目情况信息,城市、县城分别填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市区要梳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对不按要求及时上报的单位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