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化解过剩钢铁产能的建议
  河北是产钢大省,全省粗钢生产能力约占全国比重的1/4。钢铁产业是河北省支柱产业,行业总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和工业增加值较长时期内均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的1/4以上,对全省GDP贡献率(钢铁工业增加值占比GDP)和财政贡献率(钢铁行业税收总额占比全省财政收入)一度均在10%以上。特别是钢铁产能较为集中的唐山、邯郸两地,钢铁工业对当地GDP贡献率长期在20%以上。即便在当下行业不景气的情况下,去年,河北省钢铁工业对该省GDP贡献率仍达到7.7%。
  
  即便如此,河北省化解钢铁产能任务仍取得了较大进展。截至2014年底,全省有冶炼能力企业减少了38家,累计压减炼铁产能3183.5万吨、炼钢产能3896万吨,分别完成2017年底压减任务的53.1%、64.9%。特别是2014年,该省实际压减钢铁产能1500万吨,为全国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河北省化解过剩钢铁产能工作积累了富有成效的措施经验,但是仅有措施经验尚不能应对更为严峻的新形势和新挑战,还需要更为行之有效的措施。
  
  下一阶段化解产能形势不容乐观
  
  通过分析河北省已经压减的钢铁产能的结构可以看出,总体装备水平偏低,甚至还有一定规模的落后装备。以炼铁高炉为例,在淘汰的高炉中,国家产业政策认定的落后高炉(400立方米及以下)数量45座,占压减总数量的58%;总产能1314万吨,占总压减产能的46%。其他高炉以450立方米为主,仅有1座1080立方米高炉。另外,还有部分被压减产能长期处于停产状态。总的来看,已经完成的压减任务在执行时虽然困难也不小,但尚达不到引发较大社会问题的程度,产业政策长期威慑、省内压减环境持续影响以及实际影响相对较小等因素,使有关风险得到了很好的化解。河北省第一阶段化解过剩钢铁产能工作推进较为顺利。
  
  但是,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环发〔2013〕104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与《河北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方案》要求,2017年底前,河北省需化解炼铁、炼钢产能各6000万吨,2018年底前还需进一步压减炼铁、炼钢产能约1000万吨左右。
  
  按照《行动计划》要求,今后3年河北省炼铁和炼钢产能压减任务分别为2816.5万吨和2104万吨,平均每年需要压减炼铁产能939万吨和炼钢产能701万吨。可以看出,河北省未来几年化解过剩钢铁产能的任务依然较重。
  
  河北省下一阶段化解产能形势不容乐观,任务将更加艰巨,面临的主要形势和困难集中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一是压减的装备愈加大型化,企业投资损失加大。高炉有效容积从早期的450立方米及以下增至以450立方米~1080立方米为主,转炉公称容量从30吨及以下增至50吨。吨产能投资相应较大幅度增加,相同补贴条件下企业损失加大,如450立方米高炉和1080立方米高炉车间吨铁投资差额约200元。若继续执行现有补贴标准,企业抵触情绪将增大,工作推进难度和风险加大。
  
  二是工序流程趋于连续化、一体化,工序间依赖程度明显提高。已经淘汰的装备除属于国家认定的落后装备外,独立炼铁、独立炼钢企业较多,整体装备水平较低,且工序间相互影响相对较弱。但未来几年要压减的装备大都属于在产的钢铁联合企业,工序产能基本匹配,生产的连续化、一体化特征较为明显。部分或全部拆除炼铁或炼钢装备后,对应的烧结、球团、轧钢以及制氧、石灰、发电等全系统(部分含焦化)将受到重大影响,直至全厂关停。
  
  三是缺乏有效法律支撑。截至2014年底,河北省400立方米及以下、30吨及以下转炉等国家明令淘汰的炼铁、炼钢装备已淘汰完毕。尽管其主动提高了淘汰标准,但从已有的法律规定来看,淘汰过剩产能拆除相关设备依据不充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淘汰拆除工作面临法律“不可为”和现实情况必须“要为”的两难局面。
  
  四是职工安置困难更为突出。按照万吨粗钢产能直接就业20人(重点统计企业平均水平为:全口径27人,主业20人)核算,未来几年,河北省将新增失业人口约7万人。考虑到围绕钢厂产业链服务的就业人员,实际新增失业将更多。由于河北省经济增速下滑和财政收入下降,该省财政很难较好地全面培训下岗职工,无法保障涉及到的群众收入和生活,可能使矛盾激化,酿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另外,被列入下一步压减的装备绝大多数属于工序匹配的在产装备,若没有充分的协调和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推进压减工作时爆发群体性事件的风险加大。
  
  应对措施与建议
  
  1.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加快实施钢铁产能国际合作。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提出了共建“一带一路”的方向和任务,指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推进国际骨干通道建设,逐步形成连接亚洲各次区域以及亚欧非之间的基础设施网络。这将对钢铁市场形成新一轮利好,世界钢铁中心或将开始第四次转移,或呈多中心并举态势。建议河北省抓住战略机遇,积极实施优势钢铁产能国际合作,实现全球布局,支持国家推进“一带一路”战略的同时,完成全省化解过剩钢铁产能任务,并积极争取“一带一路”配套资金支持。
  
  2.提高化解产能补贴标准。去年,河北省GDP增速下降了1.7%,影响到40多万人就业。河北省以壮士断腕的魄力取得了化解过剩钢铁产能工作阶段性成果,为全国化解产能工作做了很大贡献。为完成化解钢铁产能任务,河北省做了一些开创性工作,包括提高落后装备认定标准、淘汰新的独立工序以及按工序匹配压减产能等,下一步实质推进这些工作时面临法律支撑不足、投资损失明显加大等问题。为此,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制定落实提高化解钢铁产能补贴标准,助推压减工作的稳步实施。
  
  3.制定或完善更具可操作性的职工安置办法。安置办法不是仅为渡过燃眉之急,而是着眼于区域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转型的提供合格技能人才的需要。因此,除了提供部分安置资金外,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多种方式的培训,使失岗人员成为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多元化所需的技能人才。为此,建议有关部门组织起由政府、企业和咨询机构构建的团队,研究借鉴德国鲁尔区转型发展的相关经验,实现河北省特别是唐山和邯郸地区的华丽转型。
  
  4.开展企业债权债务摸底专项工作,制定分类处置办法。民营企业占了河北省化解过剩钢铁产能主体的绝大部分。这些企业或多或少均涉及债权债务纠纷,既有银行贷款、股东集资,也有民间借贷;企业资产(有的是部分资产)有的被银行抵押、质押,甚至有的被法院扣押,还有与企业所在地村民切身利益直接相关,情形非常复杂。钢厂(或涉及到的设备)在生产运营时,即便没有效益,矛盾还能回避或掩盖,一旦强行停产、拆除,会迅速引发连锁反应,矛盾可能很快会转向政府。因此,建议河北省克服各种困难,针对列入下一步化解过剩钢铁产能的企业债权、债务开展摸底工作,并依情制定分类处置办法,尽量将矛盾和隐患化解或弱化。
  
  5.加强舆论引导。化解过剩钢铁产能、优化产业结构是河北钢铁乃至中国钢铁产业发展至现阶段必须完成的历史任务,较大规模的失业和投资损失是粗放发展需要付出的代价。建议进一步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形成化解过剩产能的舆论氛围,努力减少各项阻力。
  
  相关链接
  
  鲁尔工业区是德国经济发展的一个核心区,在德国工业发展的历史舞台上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20世纪50年代后,由于廉价石油的竞争,鲁尔区爆发了历时10年之久的煤业危机,继而又发生了严重的钢铁危机。区内原有的以采煤、钢铁、化学、机械制造为主的单一重化工业经济结构,成为经济发展的障碍。面对经济的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之间的矛盾,德国进行了大力的经济结构调整,对鲁尔区开展工业整治:一是发展新兴工业和轻工业,促进区内经济结构多样化;二是调整区内生产布局,开发原来相对落后的莱茵河左岸和鲁尔区北部,同时,拓展南北向交通网,以利于新区开发;三是大力发展文教科研,推进原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四是完善交通网,同时整治环境,消除污染。新的结构调整战略为新时期鲁尔区的经济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也为其他地区的传统工业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