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积极推进保障房建设 确保贫困家庭住有其居
  2015年,新乡市保障性住房和棚改房计划达到基本建成项目13868套、98万平方米。截至目前,所有项目主体施工12928套、87.7万平方米。基本建成940套、10.3万平方米。
  
  去年,新乡市下发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就全面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明确了改造的原则、市、区两级的责任、规划指标的调整原则、享受的优惠政策。成立了由国土、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房管、财政等部门组成的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研究解决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全面推进工作落实。为确保今年目标任务按时完成,该市将该项工作作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十大民生工作之一。与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有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和具体完成时间。以优化审批流程、实行并联审批、提升服务水平、强化督促协调为核心,对该市列入2015年省台账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展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对拆迁、土地、规划、建设等环节倒排时间,明确各部门责任、限时办理和交叉推进要求,及时研究、协调推进中的难点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此外,新乡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截至目前已经分配入住2.65万套。为确保贫困家庭住有其居,新乡市将保障房分配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三房合一”政策落实,切实降低了住房保障准入门槛,将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对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及其他情况变化进行动态监测,合理确定公共租赁保障住房对象标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筹集、分配管理和配后管理等工作情况将通过媒体进行公示,实行保障房源、分配过程及结果“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房源落实和分配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