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焊接技术要求

一、常规要求

1、焊工应经培训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方可担任焊接工作。

2、重要结构件的重要焊缝,焊缝两端或焊缝交叉处必须打上焊工代号钢印。

3、焊前对焊件应预先清除焊缝附近表面的污物,如氧化皮、油、防腐涂料等。

4、在零摄氏度以下焊接时,应遵守下列条件,

①保证在焊接过程中,焊缝能自由收缩;

②不准用重锤打击所焊的结构件:

③焊接前需除尽所焊结构件上的冰雪;

④焊接前应按规定预热,具体温度根据工艺试验定。

5、焊接前应按规定预热,必须封焊主板(腹板)、筋板、隔板的端(厚度方向)及连接件的外露端部的缝陳:

6、钢结构件隐蔽部位应焊接、涂装、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封闭。

7、双面对接焊焊接应挑焊根,挑焊根可采用风铲、炭弧气刨,气制及机械加工等方法。

8、多层焊接应连续施焊,每一层焊道焊完后应及时清理检查、清除缺陷后再焊。

9、焊接过程中,尽可能采用平焊位置。

10、焊接时,不得使用药皮脱落或焊芯生锈的焊条和受潮结块的焊剂及已熔烧过的渣壳:焊丝、焊钉在使用前应清除油污、铁锈。

11、施工单位对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处理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写出工艺评定报告,并且根据评定报告确定焊接工艺。

12、焊工停焊时间超过6个月,应重新考核。

13、焊接时,焊工应遵守焊接工艺,不得自由施焊及在焊道外的母材上引弧。

14、对摇接头、T形按头、角接接头、十字接等对接焊缝及对接和角接组合焊缝,应在焊维的两端设置引弧和引出板,其材质和坡口形式应与焊件相同。引弧和引出的焊缝长度:埋弧焊应大于50mm,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应大于20mm.焊接完毕应采用气割切除引弧和引出板,并修磨平整,不得用锤击落。

15、焊缝出现裂纹时,焊工不得擅自处理,应查清原因,订出修补工艺后方可处理。焊缝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故, 不宜超过两次,当超过两次时,应按返修工艺进行。

16.焊接完毕,焊工应清理焊缝表面的溶查及两侧的飞溅物,检查焊缝外观质量。检查合格后,应在工艺规定的悍缝部位打上焊工钢印。

17碳素结构钢应在焊缝诗却到环境温度、低合金结构钥应在完成焊按24小时以后,方可进行焊缝探伤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