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架:关于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为了发展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天津港保税区分行”)申请提用总额度为4,000万的综合授信业务。公司同意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在债权人农业银行天津港保税区分行处办理该授信业务,并拟与农业银行天津港保税区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在债权人农业银行天津港保税区分行处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债权期限为一年,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万美元
  
  注册地址: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西十四道31号
  
  法定代表人:郭丁鑫
  
  经营范围:钢结构、网架及配套板材的设计、制造、安装;承接与以上相关的土建工程。
  
  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6,276.93万元,总负债36,640.52万元,2011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107.90万元,营业利润174.85万元;净利润155.23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截至2012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55,343.02万元,总负债44,943.89万元,201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7,579.59万元,营业利润1,088.90万元;净利润762.7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额度: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在债权人农业银行天津港保税区分行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总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经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在债权人农业银行天津港保税区分行申请提用总额度为4,000万授信业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少龙先生、张旭先生和汪祥耀先生对《关于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需要为生产经营筹措所需资金。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申请提用总额度为4,000万元,主债权期限为一年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筹措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和良性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内容,同意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使用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本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108,200万元,占本公司2011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64.24%,全部为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均无对外担保行为,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