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提高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标准
  近日,慈溪市公布2014年度慈溪市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标准标准将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标准由去年的家庭人均年收入30200元以下提高至33000元以下;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家庭财产标准分别由去年的1-2人户565700元以下、3-4人户754300元以下、5人户以上942800元以下提高至618810元以下、825080元以下、1031350元以下;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限价房家庭人均标准由去年的37711元以下提高至41254元以下。此次对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标准的调整,是为了满足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切实保障困难家庭利益。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