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实行房屋拆除工程安全备案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城市房屋建筑拆除工程管理,规范拆除行为,确保拆除工程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保障城市有机更新,根据嘉兴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拆除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近日,平湖市建管处全面开展房屋拆除工程的安全备案制度。城南路2-2-B地块(孟秀新村北区地块)成为该市第一个实现安全备案的房屋拆除工程。
  
  为规范该项工作,建管处制定了《平湖市拆除工程安全备案表》,主要审查包括: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拆除施工合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物的说明;拆除施工组织方案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等。
  
  为更好的推进房屋拆除工程安全备案制度,建管处组织工作人员至城南路拆迁指挥部对2-2-B地块的四家拆除施工企业进行上门告知服务,并对工程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在查看过程中,建管处工作人员就如何做好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作业区域封闭措施以及如何划定危险区域、以及减少扬尘提出了相关意见,并要求四家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中予以细化。建管处也将在工程拆除过程中加强的监督检查。